法律问答

自行车和电瓶车相撞,自行车逆行。两方都只是轻微摔伤。电瓶车主打电话出警,交警没来之前电瓶车主又打电话取消出警。决定私了。自行车主并未赔偿。请问过后电瓶车主再报警,还有用吗?

2019-07-27 15:30:1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被电动车撞了以后,要根据事故的责任来进行赔偿。在赔偿的时候,可以由双方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如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赔偿的主要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如果构成伤残的,还可以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

    对于具体的赔偿,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5条的规定,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  因本市机动车保有量大,而且周末、假期车辆均不限行,郊游时车流量大、景区道路拥堵是常有的事。
    在拥堵路况下,抢道超车、逆行、违章调头是引发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为了确保行驶安全,在自驾车郊游时应当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尤其在拥堵路段应当做到不抢道、不逆行,按顺序排队依次通行。
    万一发生了交通事故,应当及时报险定损,通过友好协商妥善解决事故。
  • 对于交通事故到底走法律程序还是私了不能一概而论,首先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要知道法律规定,对于受害方而言,那就是如果私了比法律规定的赔偿数额高,那是可以私了的,对于肇事方而言如果私了比法律规定的赔偿数额低,那也是可以走私了这条路的。
  • 你好,)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可认定为工伤,您的情况如果是工作原因诱发的昏倒,如劳累过度等原因就以可认定为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