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已购房,有购房合同和银行贷款合同。我想请问一下,这种情况下房子有没有可能是开发商的抵押房。

2019-07-27 16:04:5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上所述,购房合同解除以后,购房者还是必须要偿还贷款的。那么,解除购房合同以后,按揭贷款应当怎么偿还?  由于购房合同被解除,开发商从买家处取得的所有购房款项均应返还买家。
    然后,买家应依据《贷款通则》第32条第5款: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应当与贷款人协商的规定,与银行协商将剩余贷款本息(部分本金、利息此前已按月归还)提前还给银行。  实际上,这种还款方法是一种理论上的做法,实践中很难这样操作,因为买家所购房屋已经向银行做抵押。
    如果买家拿到这笔钱后不还银行,银行只能行使抵押权,拍卖或变卖已设定抵押的买家所购房屋。但此时房屋已不归买家所有,处分该房屋就损害了开发商的利益,开发商绝不会吃亏。
      那么,实践中,解除购房合同后按揭贷款怎么还呢?实际上,只能由开发商将应退购房款分为两部分,其中属于买家首付款的部分直接退还给买家。属于买家向银行借款的部分直接交还给银行,并视为买家已向银行提前还款。
    银行依据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30条之规定:“抵押人或出质人按合同规定偿还全部贷款后,抵押物或质物返还抵押人或出质人,借款合同终止”,从而接收还款,终止借款合同
      我国担保法第52条之规定:“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贷款合同终止后,抵押权即告消灭,当事人应办理相关解除抵押登记手续。  以上就是对“购房合同解除后贷款合同怎么办”“解除购房合同后按揭贷款怎么还”所作的解答。
    购房者必须要记住的是,购房合同与按揭贷款合同属于两份不同的合同,购房合同解除以后,贷款合同还是有效的,当事人必须要偿还按揭贷款。至于解除购房合同后按揭贷款的具体怎么还,实践中,一般都是由开发商直接还给银行。

  • 1、银行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诉讼请求或就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另行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规定:“以担保贷款为付款方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一方请求确认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或者撤销、解除合同的,如果担保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提出诉讼请求,应当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合并审理;未提出诉讼请求的,仅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担保权人就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另行起诉的,可以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合并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贷款和购房款的本金和利息分别返还担保权人和买受人。”
      
    2、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后,再另行起诉,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4条规定:“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
  • 想知道购房合同可以做抵押吗?理论上可以的购房者选择按揭买房时,需向提供按揭的银行(贷款行)提供以下资料:
    1、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
    2、固定经济收入证明。
    3、经房地产管理部门见证的商品房买卖契约正本。
    4、贷款行要求的其他文件。银行对购房者提供的资料进行真实性、可靠性、合法性审查。审查合格后,由贷款行、开发商和购房者签订《房地产抵押(按揭)合同》、《楼宇按揭贷款合同》(此合同必须进行公证或律师见证,由此发生的费用由购房者承担)。三方共同去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购房贷款抵押(按揭)登记。其中,购房者应提交如下证件:
    1、房地产管理部门见证的商品房买卖契约正本。
    2、身份证明复印件。
    3、依此生效的楼宇按揭贷款合同。
    4、抵押申请表及抵押合同原件。
    5、委托他人代为登记的,需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根据《房地产抵押(按揭)合同》、《楼宇按揭贷款合同》规定,购房者必需履行以下义务:
    1、将房地产抵押登记证明连同契约正本交贷款行执管。
    2、期房交付后,三个月内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取得《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他项权证》,直接将三证交贷款行保管(此时开发商的担保责任解除)。
    3、自费为抵押的房产办理保险,保险期不短于按揭期,投保金额不低于抵押物总值,并以贷款行为第一受益人,将保险单交贷款行持有。
    4、未经贷款银行书面同意,买房者不能对房产进行出租、出售、拆除、改建、再行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
    5、每月按时归还本息,逾期则按天数加收罚金。
    6、结清全部贷款本息、罚金和应负担的各项费用后,会同贷款行向原抵押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收回《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及保险单。所谓按揭是指购房者向开发商购买房屋时,先预付购房款的一部分(一般为30%-50%),其余房价款向银行贷款,而以购房合同项下的房地产及其相关权益抵押给银行做为还贷的保证,并由开发商为购房者作担保的行为。购房者选择按揭买房时,需向提供按揭的银行(贷款行)提供以下资料:
    1、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
    2、固定经济收入证明。
    3、经房地产管理部门见证的商品房买卖契约正本。
    4、贷款行要求的其他文件。银行对购房者提供的资料进行真实性、可靠性、合法性审查。审查合格后,由贷款行、开发商和购房者签订《房地产抵押(按揭)合同》、《楼宇按揭贷款合同》(此合同必须进行公证或律师见证,由此发生的费用由购房者承担)。三方共同去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购房贷款抵押(按揭)登记。其中,购房者应提交如下证件:
    1、房地产管理部门见证的商品房买卖契约正本。
    2、身份证明复印件。
    3、依此生效的楼宇按揭贷款合同。
    4、抵押申请表及抵押合同原件。
  • 房屋遇到拆迁而要向开发商征收的时候,往往会与开发商签订相应的合同,维护好个人的拆迁协议。新政下怎么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合同

    是否属于合法建筑

    查看对照自己的房屋建筑是否有产权证书,是否能对抗第三者的主张;若没有法定的产权证书的话,是否有规划建设许可证?是否有当地建设管理部门、土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是否有买卖合同?等等,并抓紧时间补办产权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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