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我于2014年10月入职一家公司,入职后15年7月签署第一份劳动合同(中间10个月未签劳动合同),后慢慢升为主管,合同每年一签,近期我们部门由于公司规章制度员工加班过多,导致离职率比较高,但老板依次为由要给我调岗降职,我该如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如果调岗降职我只能接受的话,调岗重新签订劳动合同,那合同日期是从变更后那天日期算起吗?因为我合同7月15日即将到期,如果公司6月15日提出书面通知辞退我,我是不是拿不到经济补偿金?我已入职4年7个月,原合同明确约定了劳动岗位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7-27 16:12:3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是无效的;
    2、如果用人单位是生产经营需要的调岗,且调岗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侮辱或惩罚性质,工资待遇不降低,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之间存在相关性,则调岗有效;你作为劳动者应该遵守。当然,调整岗位的合理性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反之,用人单位是基于迫使劳动者离职而调整岗位,劳动者是可以拒绝的。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服从安排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就属于违法解除;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本人工资,即2N;
    3、如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也是有权调整岗位的。当然,用人单位主张劳动者不胜任工作也是需要提供证据的。劳动者拒绝调整岗位的,用人单位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合法解除,但是用人单位也是应该支付经济补偿,即N。
  • 你好。
    1.合同约定工作岗位:如单位未与你协商并经你同意,强行将你调换岗位,可申请仲裁要求恢复原岗位。
    2.合同未约定岗位:如果更换的岗位性质显著不同,可以申请仲裁要求恢复岗位;如果更换的岗位有一定的关联性,仲裁要求恢复岗位比较困难(仍可主张)。 不管哪种情况,工资都是不可以降低的。
    3.你属于孕妇,单位不可随意与你解除劳动关系。 坚守岗位!有纠纷可及时仲裁。
  • 关于公司对员工的降职规定,
    1、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是无效的;

    2、如果用人单位是生产经营需要的调岗,且调岗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侮辱或惩罚性质,工资待遇不降低,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之间存在相关性,则调岗有效;劳动者作为劳动者应该遵守。当然,调整岗位的合理性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反之,用人单位是基于迫使劳动者离职而调整岗位,劳动者是可以拒绝的。
    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服从安排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本人工资,即2N;

    3、如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也是有权调整岗位的。
    当然,用人单位主张劳动者不胜任工作也是需要提供证据的。劳动者拒绝调整岗位的,用人单位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合法解除,但是用人单位也是应该支付经济补偿,即N。
  • 用人单位的调岗是对劳动合同的调整,应当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确定。劳动合同可约定根据需要调整岗位,在劳动者不胜任岗位时用人单位也可以调岗,但用人单位也不能随意调岗,调整岗位必须符合法定或约定情形。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未经员工同意强制调岗,员工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