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情况下处理方式具体操作如下:1.若政策允许在原址建房,需按照《土地管理法》及当地政策要求,向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提交建房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贫困证明等。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动工建设。2.若政策不允许在原址建房,但提供宅基地置换或补偿方案,贫困户应详细了解置换条件、补偿标准及申请流程,并与政府部门协商达成一致。在签订相关协议后,按照协议约定进行宅基地置换或领取补偿款。3.若贫困户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如原宅基地被非法占用、补偿款未到位等,可首先尝试与政府部门协商解决;协商无果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在诉讼或复议过程中,应提供充分的证据材料以支持自己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