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我22岁,我跟16岁的女孩子谈恋爱,我俩情侣关系双方你情我愿的发生亲吻关系,这个算是犯法吗,属于猥亵儿童不?她家里人知道了不同意,反对我们在一起,然后她家里人看到脖子上有草莓印还以为对她还做有什么,说去检查身体然后有什么问题就说告我,我没有跟她发生有关系,所以不怕,就怕这个亲吻行为算不算呢?如果她受家里人威胁说我是强迫她跟她亲吻的,她家里人威胁她扭曲事实的话,本来双方自愿的,说成强迫,那性质会怎么样呀?会不会算是猥亵未成年了

刑事辩护
2019-07-27 17:30:5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猥亵罪只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或者儿童的意志,强制侮辱妇女或者儿童,并且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行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猥亵儿童罪的年龄界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拐卖人口案件中婴儿、幼儿、儿童年龄界限如何划分问题的批复》中规定:“六岁以上不满十四岁的为儿童”犯本罪的,依“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从重处罚,聚众或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的,应依“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从重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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