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股东和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分别是如何行使决策权,有什么不同

2019-07-27 19:53:0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合伙企业法》第42条第1款的规定,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 所谓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有利于满足社会需要,增加就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经营规模属于中小型的各种所有制和各种形式的企业。它的划分标准由国务院负责企业工作的部门根据企业职工人数、销售额、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此类企业通常可由单个人或少数人提供资金组成,其雇用人数与营业额皆不大,因此在经营上多半是由业主直接管理,受外界干涉较少。
  • 合伙人公司注册需要注意的事项  
    1、首先,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就象一楼说的一样,一定要签订协议,比如说计算开店的总投入,再分摊到双方身上,以此计算双方的”股份”.产生的利润也根据股份来分配。并且最好合同约定公共的钱不能随便支取,都必须等结算后再固定分配。  
    2、其次,什么问题一牵扯到钱都特别免感,租赁的费用、合同保证金、装修费用、员工费用等最好都按固定的比例来分摊,虽然麻烦一点,但是最后出了事比较好说话。  
    3、再次,一开始必须相互承诺无论出现什么纠纷,由谁引起,都要一起承担,包括一些工伤赔偿、场地被占用、合同谈判、租赁业主违约等,都要两个股份持有人首先商量好要怎么处理,达成共识,最后再来跟别人谈判,以免最后出现意向相左。  
    4、最好不要在合伙期间把其他人牵扯进来
  • 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首先看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是否有规定;
    2、如果章程没有规定,可以要求转让给对方;
    3、如果对方不同意转让给外人,也不同意购买你的股份,你可以在书面通知对方后,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你可以转让股份给公司外的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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