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去全款买车 ,交了18000的定金,但是没有给我开收据,也没有给我签合同,就叫我去提车 ,我后来想起某些利害关系,要退 ,然后他不给退,说等俩天退,但是叫他写字据他也不写,我录了音,他说明天退,我有什么权益能要求他退定金吗?

2019-07-27 21:38:0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定金在法律上有明确的概念,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对于定金,依据《合同法》相关条文规定,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无约定,经营者违约时定金双倍返还,消费者违约时定金不返还。
    定金作为合同履行的一种担保,《担保法》中规定:担保合同(即定金条款)是主合同的从合同,若主合同无效,定金条款无效(另有约定的,按约定)。也就是说如果没签定买卖合同,定金也就无从谈起。
    订金在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只是预付款性质的一种支付,不具有定金的性质,也就不具备担保性质。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无约定,经营者违约时应无条件退款,消费者违约时可以要求经营者退款。
  • 小产权房子属于违建,其买卖行为在法律上直接定性为违法,故其涉及到的任何纠纷都往往是难以判定,你的这个问题并不是定金能不能退和怎么退的事,因为只有合法的买卖才有“定“,“订”金的问题,违法买卖在买卖物品不属于违禁品时一般都会划分为经济纠纷,其最多是定为欺诈,而如果买方又事先知道买卖违法,则买方也要负担经济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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