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分公司构成职务侵占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吗

职务犯罪
2024-09-21 08:4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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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公司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若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财物,达到一定数额,即可构成职务侵占罪的特殊主体。根据《刑法》相关规定,侵占数额较大的将面临有期徒刑、拘役和罚金等刑罚。
  • 职务侵占罪的确具有特殊主体的特征,主要包括公司、企业等的工作人员。对于此类犯罪,处理方式通常包括刑事追诉和民事赔偿两种。具体选择需综合考虑侵占数额、行为恶劣程度以及单位的意愿,决定是采取刑事手段严厉打击,还是通过民事途径追回损失并进行相应惩戒。
  • 针对分公司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的主体问题,确实属于特殊情形。在处理时,应首先确认犯罪主体是否为单位人员;其次核查是否有利用职务便利侵占财物的行为;接着评估侵占数额是否达到刑事立案标准;最后根据《刑法》的规定,依法判处相应刑罚,并追缴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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