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妹妹被车撞了对方全责去医院没有住院医院说回家养着大概用十天我们需要让他怎么赔付都赔付什么

2019-07-28 08:32:3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如车险同责:双方损失各在20
    00元以内由交强险互碰自赔,双方各自拿着事故责任向承保公司提出自己车辆损失索赔,如双方损失各自或单车超两千以外,两千以内损失互碰自赔,超两千以外部分按事故责任比例摊派(主责承担70%,次责30%,同责50%),超出部分走商业险赔付。
  • 你好,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根据交警队的责任划分比例进行承担责任。如果有保险的,尽快与保险公司联系。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
    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 这个问题需要综合考虑,首先,要考虑您的全责被判定的对不对,若不是全责对您承担的经济责任就相对小一些了。 其次,对方的大货车除非全部报废,否则过错方按过错程度赔偿购车款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一般情况下是按过错程度赔偿的维修款。
    然后,交通、住宿、误工费等费用有一定依据的,有的要依据当地标准实报实销,有的要依据当地标准计算,所以您要认真计算,不合理的部分不能承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