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申请人收到法院的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之后,还需要什么材料提交给法院吗?执行款是法院代收之后,再让申请人去法院领取吗

2019-07-28 09:06:3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法院实施强制执行到拿到赔偿款需要多长时间是不确定的,这主要要看被执行人的经济情况:
      
    1、如果被执行人在接到法院的执行通知后能自觉履行,或法院能直接查询到被执行人的存款的,则很快就能拿到赔偿款。
      
    2、如果被执行人不主动履行,而且只有现金外的财产可以执行的,则法院可能要通过评估、拍卖程序来处分被执行人的财产,则申请人拿到赔偿款的时间会较长。
      
    3、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无履行能力的,则法院可中止执行,等有履行能力后再恢复执行。

  • 一、该仲裁裁决需要并能够在有关国家领域内执行。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如果被执行人或其财产不在我国境内,应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执行。外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需要在我国境内执行的,只有被申请人在中国境内有居所或有财产的情况下,我国法院才能够承认和执行。  
    二、必须有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裁决的行为存在。即仲裁裁决作出后,依照裁决负有一定给付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在裁决确定的最后期限届满后,仍不履行该仲裁裁决。  
    三、必须有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一方当事人在对方不履行义务时必须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才能开始承认和执行程序。法院不得在当事人未提出申请的情况下依职权主动承认执行。仲裁机构也不得在裁决作出后直接交法院执行。  
    四、接受申请的法院应具有管辖权。对涉外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有管辖权的法院,从地域管辖的角度看,是指被申请人居所地或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的法院;从级别管辖的角度来看,在我国只能是中级人民法院。
  • 申请强制执行的必备材料
    1、执行申请书。由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
    2、生效法律文书原件。
    3、执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不能亲自到法院申请执行,需委托代理人代为其申请执行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
    5、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属本院判决、调解、裁定的,应由经办法官或书记员签字证明已经生效。
    6、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
  • 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会先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立案后,会向申请人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告知申请人在执行程序中的权利和义务。
      法院执行立案后,即开始强制执行程序。
    具体强制执行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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