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母亲乘坐公交车,因司机原因造成母亲摔倒在车厢内,导致有轻微的脑震荡,我能主张什么赔偿,其中精神损失能不能是主张的内容,母亲是个待业人员,我能否主张误工费,护理费等
-
民事赔偿和
精神损害赔偿主要参照《人身
损害赔偿解释》及《精神损害赔偿解释》来确定。
一、因人身伤害引起的损害赔偿
1、参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2、确认人身损害事实后,确认造成人身损害的相应的责任,根据责任大小来承担相应的责任。
3、人身伤害赔偿需要对伤残等级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确认具体的赔偿数额。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4、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
交通事故不是完全由保险公司赔偿,一般在发生交通事故以后,要根据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来确定赔偿,通常全责需要被保险人承担全部的责任,在保险范围内进行赔偿,超出部分由车主自行赔付。如责任是对方的话,被保险人的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赔付,如果车主因为违法驾驶造成车祸发生,根据保险条款进行赔偿甚至是不予以赔偿。
车主是全责的情况下,要负起全部的赔偿责任,一般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受伤者进行赔偿,具体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伤残赔偿金及精神损失费等。
另外造成的财产损失需要在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进行赔偿。
-
脑震荡是医学颅脑损伤中最轻的一种,依据90两部两院《
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第八条本来可以定轻伤,但法医学上的脑震荡和医学上的脑震荡诊断还是有一定区别的,法医学上的脑震荡有严格的诊断标准,不像医学上好多诊断都是比较随意的,现在轻伤第八条大多数鉴定部门都不采用的,所以一般不能够上轻伤,为轻微伤。如果是被侵权可以根据《
侵权责任法》、最高法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主张赔偿。
具体金额根据他的收入水平(例如误工费计算)、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例如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时间因素等不同而不同。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