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上了一个多月了 昨天我旷工一天 今天去上班 组长就说我被打自离了 上个月旷工两次都是下午 还有一次就是 没去加班

2019-07-28 11:05:2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劳动者可自愿选择加或者不加,劳动者不愿意加班的,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劳动者加班,也不得因劳动者拒绝加班而克扣其已正常提供劳动的报酬,更不得以旷工论处。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机构申请劳动仲裁。
      但是,遇特殊情况时,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劳动者原则上不得拒绝,且加班时间不受《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限制。特殊情况是指《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 1、所谓连续旷工三天算自离的说法虽然在中小企业中很常见,但实际上如果单位没有及时以连续旷工为由作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决定并通知当事员工的话,“视为自离”之类的说法并无法律效力,双方劳动关系仍然持续存在。
    2、如果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连续旷工三天”才可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关系的话,连续旷工两天,然后上班半天,再旷工......这种情况并不符合连续旷工三天的条件,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关系缺乏依据。但建议需要注意制度中有无关于每月累计旷工多少天即可解除劳动关系之类的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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