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全家(爸、妈、我、孩子、老婆)一直住2000年购买的隔壁村房子,土地性质集体土地,当时政策允许办理过户,但一直没办理,2003年后政策不允许土地过户,现在要办过户,要如何办?
听说同村的房屋买卖是可以调剂过户的,那户主(我爸)一人先把户口迁入本村,再调剂将土地证过户,这样政策允许吗?

2018-08-19 13:30: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其实土地证过户办理程序还是比较麻烦的,其具体流程如下:

    1. 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

    2. 买卖分宗、继承、赠与分宗须双方共同到局办理。

    3. 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

    4. 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土地证书,补发新证书。

    5. 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

    6. 委托代办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人签名盖章的委托书。
  • 《土地法》第七十三条: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任何人买卖土地都是违法行为,所谓的合同不是合同,引起的后果也不是纠纷
  • 你好,贷款买房,如果未还清贷款,或未经贷款人同意解除抵押登记的,房屋产权不能过户。《担保法》第四十九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抵押人擅自以出售、出租、交换、赠与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房地产的,其行为无效;造成第三人损失的,由抵押人予以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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