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是2017年7月到新单位上班,10月份公司才给我我买社保,2018年6月份我生宝宝了,可是公司说因为社保未交满10个月XX局的生育津贴报不下来了,那么能要公司给我生育津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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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买社保,相关部门可强制划拨吗? 根据2013年11月1日起已经施行的《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于查明欠缴事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出社会保险费限期补缴通知,责令用人单位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补缴,同时告知其逾期仍未缴纳的,将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一)未按规定申报且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二)申报后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三)因瞒报、漏报职工人数、缴费基数等事项而少缴社会保险费的。 用人单位未按照本规定的期限补缴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向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根据查询结果向所属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方式。
(二)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户名及账号。
(三)申请划拨的事实、理由及依据。
(四)申请划拨的社会保险费数额。
(五)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接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划拨申请后,应当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及时做出划拨社会保险费决定,并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予以划拨。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的划拨社会保险费决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送达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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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办理办理步骤:
1.单位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证件)到社保机构办理社保登记,领取报表。
2.单位填报各项报表并签章。
3.社保机构审核各项报表,核定社保缴费额,开据社保缴费通知单。
4.单位据实填报参保人员增减表并签章。
5.社保机构按期托收社会保险费。
6.社保机构定期制作并发放社会保险卡。
7.社保机构次年初发放社保核对表,单位核对签章后返回社保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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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项目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五个项目(即我们常说的五险),依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有责任和义务为员工参加五险一金: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企业应当为员工参购买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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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