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我父亲是92年去世的,派出所已经查不到档案了,不给开死亡证明怎么办

2019-07-28 19:51: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得看具体情况,如果属于公安机关应当开具而无正当理由拒不开具的情形,可以向该派出所所属公安机关的纪检监察部门或者警务督察部门投诉,也可以向其上级公安机关投诉。但不是所有的情形都是派出所开死亡证明的。
    例如,船上发生的死亡事件,由船长在两名证人的参加下制作证明书,和警方无关。死在医疗机构里的,由医疗机构出具死亡证明,也可警方无关。涉嫌刑事犯罪,在最终死因明确前,警方也是不会出具死亡证明的。
  • 死亡证明是指: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凭《死亡医学证明》;对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凭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已经火化的,凭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持死亡证明、户口簿及死者的居民身份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 死亡证明是指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公民死亡的法律事实给予证明的活动。   凡在我国境内发生的死亡事实,有关当事人可向死亡事实发生地公证处申请办理公证。   申请办理死亡证明   ,当事人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1、死者单位人事、劳资或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信,内容包括:申办死亡公证的目的、用途;申请人与死亡人的关系;死者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生前住址、死亡日期、死亡地点及死亡原因;   2 、医院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书;   3 、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户口簿及其复印件或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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