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儿子在工地工伤意外死亡获得赔偿金90万元。私了的。死亡人有1个儿子.儿媳2个孙女1个孙子和1个女儿,女儿已经出嫁。有老婆和83岁的父亲。请问父亲能够拿到多少赔偿的钱

工伤索赔
2019-07-29 00:52:4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第三条上条规定的人员,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七)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第四条领取抚恤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
      
    (一)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就业或参军的;
      
    (三)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
      
    (四)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
      
    (五)死亡的。
  •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 1、公司有帮该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则企业基本不用赔偿,由社会保险基金负责。
    2、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如下,《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 首先根据赔偿项目予以划分,而采取不同的分配方式。
    的医疗费、丧葬费、交通费、住宿费等实际支出应当给实际支付人;
    被抚养人生活费应被抚养人获得;
    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原则上由死者的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平均分配,其他人员无权要求分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