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人人贷借款6万,两年要还90240,两年利息3万多,算不算高利贷

2019-07-29 01:26:2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现在不是说高于多少是高利贷。一般高于24%以上的可称为高利贷。但是对于高利贷,国家也不是一味反对。2:根据最新规定,年利息24%以内的,也就是坊间所谓的二分利。
    国家法律予以保护。也就是说如果你欠别人1000元钱,利息约定24%,那么一年后的本息合计为1240。也就是一年240元利息。如果你不还钱的话,对方可以去法院起诉你。
    法院会给与支持。3:年利息大于24%,小于等于36%的,也就是坊间说的三分利。根据现在规定,这部分为自然债权,也就是国家法律上不保护,但是承认可以有这个债权,如果你作为债务人偿还了这种利息的,然后以相反理由请求法院判决债权人退回这部分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也就是说如果你借高利贷的利息是三分利,那么,如果你因为害怕而负担了利息,国家不会支持你请求宣布这部分利息无效或者请求退还利息的。4:年利息超过36%的部分,国家不予承认,不予保护。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对此也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因此,法律只是对高利贷中,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的利息部分进行保护,要是超过这个标准的话,则法律是不予保护的。
  • 民间借贷作为一种资源丰富、操作简捷灵便的融资手段,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银行信贷资金不足的矛盾,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但是显而易见,民间借贷的随意性、风险性容易造成诸多社会问题。
    向私人借钱,大多是在半公开甚至秘密进行的资金交易,借贷双方仅靠所谓的信誉维持,借贷手续不完备,缺乏担保抵押,无可靠的法律保障,一旦遇到情况变化,极易引发纠纷乃至刑事犯罪。
    由此看来,民间借贷也必须规范运作,逐步纳入法制化的轨道。
  • 民间借贷属于民事行为,受到民法和合同法的约束和保护。  但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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