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出租车和私家车发生了事故对方全责营运损失对方不给钱我应该咋办

2019-07-29 02:33: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中其他当事方也存在事故责任时,如与出租车相对的他方车辆被认定承担相应责任,那么此时,赔偿义务会存在多方主体。这样,作为出租车的乘客,仍可主张出租车的违约与侵权赔偿责任,但是鉴于侵权方存在多个,单方面侵权索赔并不完整,适宜同时向多个义务主张权利。
    而且从赔偿能力保障上,如果出现多个赔偿义务人,同时主张权利也会较有保障。如果出租车的相对方为机动车的,那么他方机动车的交强险及三者险保险公司将成为法定的赔偿义务人。
    现实中,出租车大多挂靠于出租车公司,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
    3条,当事人可以请求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也即出租车公司可以成为法定的赔偿有义务人。
  • 租车事故怎么办,。  
    一、租车事故怎么办  首先,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停车,保护好现场,同时拨打“110”交通报警电话报案,说明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损失情况、伤亡情况及简要经过等。  其次,在向交关部门报案后应和租赁公司取得联系,一般租赁公司对所租赁的车辆都投保了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等主要险种,在和租赁公司取得联系后,向其说明事故的具体情况,并按租赁公司的要求采取响应的行动,例如等待租赁公司人员的到来、收集必要的文件等,这对于过后和租赁公司商议处理事故损失有很大好处,并有助于从保险公司顺利获得理赔使损失降到最小。  出事故后,按租赁公司的要求如果事故不严重,车辆仍能开动,一般情况可以把车回租赁公司或其指定的维修厂,如果车辆已经不能开动,一般租赁公司都有救援服务,可以等待他们的帮助。  在发生自驾车交通事故后,您千万不要慌张,按照上面提到的几点注意事项去处理,就会顺利的从困境中解脱出来。  
    二、自驾车租赁人的保险责任  一般来说,租赁公司实现已将车辆向保险公司投保了车辆损失险、第三者保险、盗抢险等主要险种。同时租赁公司也会在租车协议中约定,一旦车辆出险承租人需承担的责任。  
    1、按照保险公司的条款规定,汽车发生意外时,保险公司实行限额赔偿,承租人须承担保险公司赔偿以外的所有费用。  
    2、如属承租人擅离事故现场,造成无法向监理部门备案及向保险公司索赔的,其一切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3、租赁公司所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仅限于本中心所允许的驾驶员。  
    4、全车丢失,承租人须赔偿保险公司免赔部分和失车后至保险公司赔偿前该期间的租费的50%费用。  
    5、索赔时,承租应向保险公司提交保险单、事故证明、事故调解结案书、损失清单和各种有关费用单据。如实填写机动车辆出险报告单。  
    6、承租人承诺并承担《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机动车辆保险条款》中被保险人的义务。  
    三、汽车租赁人的保险责任  一般来说,租赁公司实现已将车辆向保险公司投保了车辆损失险、第三者保险、盗抢险等主要险种。同时租赁公司也会在租车协议中约定,一旦车辆出险承租人需承担的责任。  
    1、按照保险公司的条款规定,汽车发生意外时,保险公司实行限额赔偿,承租人须承担保险公司赔偿以外的所有费用。  
    2、如属承租人擅离事故现场,造成无法向监理部门备案及向保险公司索赔的,其一切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3、租赁公司所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仅限于本中心所允许的驾驶员。  
    4、全车丢失,承租人须赔偿保险公司免赔部分和失车后至保险公司赔偿前该期间的租费的50%费用。  
    5、索赔时,承租应向保险公司提交保险单、事故证明、事故调解结案书、损失清单和各种有关费用单据。如实填写机动车辆出险报告单。  
    6、承租人承诺并承担《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机动车辆保险条款》中被保险人的义务。
  • 赔偿所有的损失,所有的费用,具体包括财产损失、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等。
    发生交通事故后走快速理赔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事故责任明确,所有责任人证照齐全,真实有效;二是没有人员受伤或者受伤程度比较轻,不需要住院治疗;三是损失总金额比较小,基本上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
      另外,事故后走快速理赔一定要有保险公司的现场查勘定损,或者有交警队的事故处理简易认定书,并且被保险人应及时向保险人提供保险理赔的相关证明和资料。?财产损失赔偿参考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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