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二婚登记结婚,婚前财产离婚后归谁所有

离婚
2019-07-29 04:47:5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 婚前房产属个人,婚后房产要看谁出钱购买的房产。如果是共同出钱是共同财产。婚姻法规定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二婚离婚时财产分割同一婚的财产分割是一样的,夫妻双方如果能够达成协议的,可以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将关于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权的归属约定并在离婚协议中写明。如果不能够以协议的方式完成的,可以到法院通过诉讼离婚,由法院通过法律规定的原则进行依法判决。
  • 一方为中国公民,一方为外国公民,在我国境内登记结婚的处理。
    (一) 双方能达成合意的解决方式:
    1、国外一方能回国,双方到当事的涉外婚姻管理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2、国外一方不能回国,国内一方在其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步骤同上。
    (二) 双方不能就离婚问题达成协议的处理。
    1、国内一方将结婚证、公证书、原告身份证、被告身份材料(护照、结婚登记时填写的申报表等)相关证据材料递交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法院经审查立案后,送达应诉通知,择日开庭,步骤同上。
    在签收法院的判决书时,代理人应当注意一点,仔细核对国外一方的姓名,法院的文书中的拼写是否有错误。如有错误,修改起来非常麻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