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由于朋友做生意资金不足,像本人借贷,利息8分,借条应该怎么写才是合法的呢?

2019-07-29 14:33:3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按照一般的经验,借条只要包括了出借人、借款人、借款金额、借款时间等主要内容即为合法有效。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  
    (一)写清楚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法定全名。  
    (二)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三)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四)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  
    (五)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六)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规范的借条书写格式:  借条  今A借给B人民币壹万元整,即¥
    10000.00元,自2006年2月9日至2006年8月8日,期限6个月,利率为每月
    0.8%,利息共计人民币肆百捌十元整,即¥
    480.00元,全部本息于2006年8月8日一次性偿还。  借款人:B(签字、手印、签章)
  • 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所以,约定利息在年利率24%以下的,法院一定会支持。24%-36%,已经支付的,法院支持。
    未支付的,法院不支持。超过36%的,都不支持。已经支付的,折抵本金。
  • 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先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不足以偿还部分双方协商各自承担比例。如果一方在借贷时明确为个人债务的,离婚时由借款方承担偿还义务。如果所借贷债务的利息高于银行同期利息的4倍,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认定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相关规定:
    (1)《婚姻法解释二》关于债务分担的规定: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2)《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中关于利息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 借条中写利息按月结息,诉讼时效应当从最后一次结息计算诉讼时效,不超过两年就有效。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
    《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表明,我国一般民事诉讼的一般诉讼时效为二年。《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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