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有人在网上借款用我的手机号做紧急联系人然后他还不上款,我会负法律责任吗,今天收到一个短信,说借款人是被告人,我们紧急联系人是出庭陪审,我都不知道我手机号咋弄成他的紧急联系人了,我会负法律责任吗

2019-07-29 14:44: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首先明确贷款紧急联系人的意思。贷款紧急联系人属于联系贷款本人的备用手机号码。不涉及还贷责任。
    担保人为贷款人的责任人。若贷款人无法还贷,银行有权拍卖贷款人抵押物,若金额不足则有权要求担保人偿还。
     如果在贷款合同约定为紧急联系人,而没有约定其它的权利义务的,紧急联系人不需要承担任何。
  • P2P借贷平台是一种网上借款平台,是p2p借贷与网络借贷相结合的互联网金融(ITFIN)服务网站。
    网络借贷指的是借贷过程中,资料与资金、合同、手续等全部通过网络实现,它是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民间借贷的兴起而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金融模式,这也是未来金融服务的发展趋势。
  • 借款还钱的诉讼时效属于民事诉讼,诉讼时效一般是两年。《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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