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一家早教上班,在机构还没有办下营业执照及办学许可证,每个月工资3000元试用期3个月每个月工资压20%休息及春节均没有工资,不包吃住,现我被单位辞退,压的20%工资说不会发给我,签了劳动合同,请问劳动合同有效吗,他可以把20%工资不给吗。谢谢!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7-29 19:16:3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只要劳动合同内容不违背法律强行规定,是双方真是意思的表示,不存在欺诈和被迫情况,而且双方都签字盖章,就是有效的合同。即使是合同部分条款违法的,如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不买社保,没有休息等等的,也只是该条款无效,并不导致整个合同的无效。
  • 怎样才算有效的劳动合同?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一份有效的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 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工资单和工牌该怎样讨薪?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工资单和工牌,只要能证明劳动关系,就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的,同时,未签合同超过一个月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合同的二倍工资的,证明劳动关系的依据有: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同时《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