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有套经济适用房,已经满五年,但未交纳土地收益金转为商品房,现跟中介、买家三方签署了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中介收了买家5万元定金,但定金未转给我,现在我不想卖这套房子了,属于违约吗,这协议是否有效。谢谢

2019-07-30 12:20:3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居间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____
    委托人:______ 签订地点:___ 居间人:______ 签订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第一条 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居间期限:从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第三条 报酬及支付期限: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报酬为促成合同成立金额的___%或者(大写)___元。
    委托人应在合同成立后的___日内支付报酬。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人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第四条 居间费用的负担: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向居间人支付必要费用(大写)___元。
    第五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六条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_______ ___________
  • 已经签订二手房居间协议的,在退还过程中,会遇到好多问题:n在签订买卖居间协议时,买卖双方是否都知悉合同内容,认可并签字!在要求退还定金时,要求是否合理,是否和合同约定有冲突。
    n定金金额是多少,是否有超出《合同法》对定金规则的要求。(10%以内)n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是否公平交易,中介方有无霸王条款。n建议解决办法:买卖双方可再行协商,能同意购买该物业,肯定对房屋有认同之处。
    只是交易过程中的一些方法没有达成统一。在协商达成一致时,请书写补充协议,配合买卖合同使用,完成交易。已不能协商的,可以先找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可以提请当地人民法院。
    n
  • 一般来说,卖方不会直接表明自己不愿意办理过户手续,而是要求将过户时间延期,在买方同意延期后却一直不确定具体的过户时间,后就是不了了之。
    在这种情况下,买方一定要及时发出书面催告,要求卖方在约定时间签约,如同意延期,则应约定具体的期限,否则可能因证据不足而被法院认定违约。
  • 搜集中介公司违约的证据,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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