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朋友借贷款,我做担保,前天借款,条子写的却是9.23号我有他找我担保的聊天记录,借款人只签字没按手印,而我签字按手印了?,现在找不到借款人,手机关机,但是昨天还告诉我被放贷的关了起来,我怀疑他们合伙诈骗我,可以起诉解除合同吗,我在借条上是第二借款人

2019-07-30 14:12:5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借款合同可以由借贷双方签订,双方协商要求提供担保人的,也可以将担保人作为合同乙方写在借贷合同上。是合法的。但这里面实际包含了2个合同,第一个是借贷合同第二个是出借人与担保人的保证合同
    都是有效的。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批复(1993年11月17日法复10号发布)答复如下:
      合同履行地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标的物为货币。
    贷款方与借款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分别承担贷出款项与偿还贷款及利息的义务,贷款方与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依照借款合同的约定,贷款方应将借款划出,从而履行了贷款方所应承担的义务。
      而新颁布的《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 1、申请法院追加债务人吧。
    2、按时到庭,不要无故不开庭。如果你不去,可能会对你缺席判决的。
    3、如果是保证担保,还可以依据法律规定提出抗辩。可以在开庭时调解解决。
    4、可以咨询律师。
    5、既然给别人作担保,就该有被债权人追债的思想准备。希望你可以正视这个问题,好好解决,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差的结果就是你替债务人偿还欠款,完了你也要及时向债务人追偿回来。
    6、希望你可以妥善解决。
  • 即使找不到人的情况下,也可以依法起诉,并在起诉后申请强制执行。
    1.胜诉之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3.另外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4.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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