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我母亲在我哥16岁那年去世,后来我父亲又找了个继母,并且生下一个弟弟,今年13岁,请问我哥哥能继承到多少财产,是否可以继承我母亲的那部分? 2.目前我父亲有一套房子,房产证是我父亲的名字,是之前和我母亲的那一套重新翻盖的,请问现在这个房子是全部算我父亲和继母的夫妻财产,还是说要扣除我母亲的那部分,因为我父亲和我哥哥现在关系很差,请在法律上,我哥哥能继承多少财产? 谢谢!!!

2018-08-19 16:14: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继承开始时继承人未表示放弃继承遗产,又未分割的可按析产案件处理的批复》中对特殊情形下的继承案件做了明确规定:继承人未放弃继承且遗产未分割,继承人要求分割遗产的案件超过20年的诉讼时效,可以定性为所有权分割的析产纠纷应定性为所有权分割的析产纠纷,诉讼时效为二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犯之日起算。
  • 遗产继承顺序,是被继承人死亡后,其遗产归属的继承顺序。继承顺序包括第一顺序、第二顺序。第一顺序包括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第二继承顺序包括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死亡后,第二顺序继承人才能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我国的法定继承分为两个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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