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事情是这样的,我们在网上看到一条房源信息说租金1000元,看了房子,发布信息的人是一个女孩儿?跟中介公司签署的租赁合同?到2月28号到期?她想提前搬走?还剩一个月到期,打算转租给我们,自己省房租,她签署合同是1100一个月,我们谈好的1000,收了定金,我们提到合同改签的问题,让她联系中介公司,中介的意思是房租押金都退给她,跟我们直接从新签署,也就是我们需要交付中介1100的房租,她把押金退还给我们,当时交涉的是让她退给我们300,她不同意让我们自己跟中介协商,后来我们说不租了,这个人押金不退还,怎么才能追回押金,我们有字据,上边明确说明如违约?押金退还,她违约在先?还要说定金就是不退的,非常嚣张,我怀疑她诈骗定金,坐地涨价?请问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能否报警?我还有当时她承诺的录音。

2019-07-30 17:31:1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关于转租:《合同法》第224条,明确规定,承租人(即您这方)经出租人(即房东)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该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针对法条说明如下:
    1、征得房东书面同意后您可以转租(可查看您现在的租赁合同中有无转租约定,如果没有建议另外书面约明),但是转租后的相关租赁责任仍由您承担,您后面需要对下家承租人履行监管义务。
    2、如果您私下转租未提前征得房东同意,可能会产生两个结果,其一,房东发现您转租后,对转租行为追认,那么法律效力等同于第1条,其二,如果房东不同您的转租行为,您便极有可能构成了根本违约,对方会依据租赁合同追究您的民事责任
  • 可以要求退回订金。按照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人。
    ”,你可以要求解除租赁关系,退还订金。
  • 按照我国合同法相关规定,发包人在与承租人签订门市出租合同期间,承租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是不能将门市擅自转租给他人的;你说的承租人未经发包人同意就私下将门市转让给你,现又得不到发包人的追认,那你只能找转租给你的人要求退还转让金及承担相应的损失;若转租人与你耍赖,又协商不成,那你只能到法院起诉转租人了。若你所述情况真实,法院会支持你的主张的。
  • 首先,房东不退押金可以协商也可以起诉,押金一般在合同中会有约定,房东的行为属于对合同的违约,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理。当然遇到这种事情协商一般不能解决问题,多半会走到起诉这一步,房东的恶意违约违反合同法的规定,向法院起诉既能要求返还押金,也能要求其按照合同支付违约金。
    其次,起诉必须做到证据充分,必须要证明的事项有以下几个:确实存在租赁关系并且租赁关系已经结束,没有需要赔偿房东的事项,房东确实有扣押证据的行为事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