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婶婶很早就去世了,一直都是叔叔自己生活,叔叔有一套房子,他自己是户主,我叔叔共有子女5人,而我的妹妹(我叔叔的孩子)也已去世,现在妹夫和他儿子在一起生活(妹夫家里比较困难,儿子已成年),现在经协商,叔叔的儿女想出售这套房子,关于我外甥,我有如下问题: 1,简单介绍一下关于遗产税的缴纳(存在不存在减免的情况); 2,当遗产分配的时候,可以理解为我外甥取代了我妹妹的位置,享有与其它第一继承人相同的权利吗?(通俗的说,也就是分钱的时候他是不是与他的姨,舅们分到均等的钱) 还请高人帮助!吐血谢过!

2018-08-19 16:46: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第一顺位继承人的人数确定继承遗产的比例,如果有两个第一顺位继承人,那么就各继承50%的遗产,如果是三个顺位继承人,那么各占三分之一,以此类推。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房地产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的时间开始。法定继承顺序分两种。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
  •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
  • 中国目前没有遗产税的立法,所以是不开征遗产税的。

    在我国继承遗产时,假如是动产(现金、古董之类的),直接继承就是了。

    假如继承的是不动产(房之类)的,对房屋过户时征收过户所需费用,不征收遗产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