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聚众斗殴刑拘37天后,检察院宣布不批捕是不是意味着就没事了?以后会不会还判刑?

刑事辩护
2019-07-30 19:17:3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第六十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
     所以,如果被批捕,说明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一般都会判刑,退赃只是量刑情节。
  • 你好,由于对问题的描述不够确切,所以无法对您的问题进行完整明确的解答。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刑事拘留最长期限是37天,如果超过这个期限,侦查机关仍然需要对犯罪的事实进行侦查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亲属可以向拘留机关请求变更强制措施,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所以,对于问题中因诈骗罪刑拘三年,这本身不符合诉讼程序法的规定,建议就详细情形咨询专门律师。刑事拘留的时间:公安机关在拘留后3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捕,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4日,检察院审查的时间为7日。
    (共10—14天);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可延长至30日(共37日)。
  •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案例中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合规合法。  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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