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女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向女方母亲借款20万并写了借条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后来与女方在法院调解离婚,房子归女方,购房欠的20债务由女方承担,女方母亲当时也再法庭现场也认可。之后女方母亲拿这20万借条以我在他家的生活费为由,向法院起诉我还款,在开庭时,我陈述了这20万是当时的购房借款,后来离婚时这20万由女方承担并递交了离婚调解书证明,法庭上对方也承认当初购房借款的20万由自己女儿承担,但对方一直认定这20万是生活费还列出了自己的手写明细每个月多少多少钱加起来一共20万,不是购房借款。现在法院判决书下来,法院认为20万生活费不成立,也认为这钱是购房借款,现在要求我还她20万购房借款,我该如何起诉

离婚
2019-07-30 20:38: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借款期限已经满,经出借人催要而仍未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出借人在起诉时要注意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
    ”如果超过二年的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就会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法律保护。为了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出借人可以在诉讼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从而使诉讼时效中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新的诉讼时效就可以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这样,出借人不仅拥有了起诉权,而且可以继续拥有胜诉权,从而有利于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

    在起诉时,债权方大概有以下一些证据要注意收集:有关债务方主体资格的证据、合同或协议、送货单(一定要债务方签收)、托运单、欠条及各种结算票据等,其他与该欠款有关的电报、传真、函件等都应妥善保存。
    对于已收集到的证据要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供。

    对于那些因特殊情况可能灭失或今后难以取得的证据,可以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对于那些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及时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同时,自己也要积极想办法利用合法手段取得证据。
  • 规定诉讼费用的缴纳是,如果不牵扯到财产纠纷,诉讼费用是每件50元--300元。牵扯到财产纠纷的,超过20万的部分按照
    0.5%缴纳诉讼费用。  王姓艺人婚后取得共有财产上亿,而其声称银行账户只有十几万现金,所以只能借钱缴纳诉讼费用。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  第三章交纳标准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
  •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