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2011年10月份先后两次借给我朋友三万元钱,都是以银行转账的形式把钱给他,但第一次由于银行转账的问题,没有转到他的账户,而是转到了他一位朋友的账户(我并不认识这个人,但他同时向我们都认识的一个朋友也借了一万元钱,也是打到了这个帐号上),而第二次是转到了他的账户。去年的五月份我由于着急用钱,打电话要他还钱,因为他借钱是做服装生意,可能由于做生意赔了,当时手里没钱,他说想办法借钱给我,但后来没有借到钱,最后连电话也停机啦,由于我们是在外地认识的,不知道他的具体家庭住址和身份证号码,由于当时关系也不错,也没有写借条,现在也一直联系不到他,我应该怎样才能拿回自己的钱?

银行
2019-07-31 07:17: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借贷行为往往发生于亲戚朋友之间,碍于面子,或者数额不大,经常没有要求出具书面的借条或借据。大多数情况下,即使没有借条,债务人也会按时还钱。但也有少数情况下,债务人并不领情,反而利用没有借条一事,进行赖账。
    如果真的出现这种情况,没有借条也能讨回债务吗?
     至于如何取证或者固定证据,这是很有讲究的一门学问,实践当中也是方法各异,不同的个案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或者死板地采用一贯的方式,例如有些案件适合采用证人作证、录音等方式,有些案件则适合进行“证据诱导”即使用一定的方式让债务人主动出示相关证据。

  • 1.如果有其他证据,比如录音、短信、微信等能证明借贷事实的证据,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还钱;


    2.法院会对形式有瑕疵的“欠条”或者“收条”,结合其他证据认定是否存在借贷关系,同时对现金交付的借贷,可根据交付凭证、支付能力、交易习惯、借贷金额的大小、当事人间关系以及当事人陈述的交易细节经过等因素综合判断


    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的规定中有详细介绍,建议查阅
  • 债务的追讨,需要的资料主要是要有证明债务的证据。
      如果是因债务而向法院起诉的,则应该向法院提供以下的材料:
      
    1、诉状。
      
    2、原、被告双方的身份信息(如果有一方是公司的,则应该提供工商登记信息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3、能证明债务的证据,包括欠条(借条)、双方间的协议、往来记录(交货单据、付款情况等)、催讨记录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