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在中介看了一个房,感觉还可以,就在中介签订了买卖协议,我交了2.6万的定金,卖家把房证交给中介去办理税等手续,定金中卖家拿走1万,中介拿走1.6万去办理交易税,由于房屋是1992年建造购买的,所以税比较多,中介开始给介绍的时候说能找找关系把税降低到1.6万,我们才同意的交易。签完协议后,第二天,打电话给中介,她说房屋归属地有问题,虽然在这个区,但是不归区管,归市管,所以,交易税1.6万就办不下来,可能要4~5万要。我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我作为买方应该怎么办,如果卖方不同意这个税费,是造成毁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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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中,很多购房者都遇到过交定金的问题。购房定金能不能退? 什么是购房定金,购房定金能不能退? 购房定金的作用是
保证合同的顺利进行。根据最高法院担保法的司法解释:
(一)签订正式购房
合同之前的定金。正式购房合同签订之前交付的定金也就是立约定金,是指为保证订立正式合同而交付的定金。一般来说,我们在签订认购书或意向书时约定交付定金作为签订正式合同的担保,这种定金就是立约定金。如果因一方原因导致没有签订正式的商品房
买卖合同,应当适用
定金罚则。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定金。正式的购房合同中约定的定金一般分两种情形,一种解约定金;另一种是违约定金。签订购房合同时要对定金的性质进行约定。因为购房合同一旦签订就生效,约定不同性质的定金,法律后果是不同的。 总之,无论约定何种定金,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在适用定金罚则后,还需承担
损害赔偿责任,但当事人需举证证明损失大于定金赔偿额,并且这个损失是在签订认购书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能预见到的,不能漫天要价。提醒购房者不要盲目交付定金,一定要看清楚是签订什么合同时交付的定金,定金的性质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如果拿不准可以咨询一下律师,不要被开发商的文字变换欺骗,出现纠纷时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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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五证审查
审查发展商的资格手续是否健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五证是否完备。
第二步:办理过户登记
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第三步:办理过户手续
1、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
2、交纳手续费、契税、印花税
3、买卖双方共同办理,因故不能办理,可出具委托书委托
代理人代为办理。
第四步:登记申请
1、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
2、所需证件和资料: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第五步:领取房产证
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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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惯例,买房人买房贷款,开发商为担保方。在开发商拿到小区的大产权证,业主拿到自己的小产权证,业主的产权证抵押给银行,开发商担保贷款则变为抵押贷款,业主交清房款才能领到产权。
不办产权证的风险:首先,房屋没有产权证不能上市出售或向外出租。应该意识到,现在的房不一定是最终选择,当遇到真正满意的房产时,现在居住的房产如不能出售或出租,很可能成为负担。
其次,不良开发商可能利用手里的
房屋产权证,再次抵押房产;且一旦其破产或倒闭,银行会对其资产(包括业主的房屋),进行清算与清偿。再次,居住时若房产发生意外,业主照样需赔偿。
由于业主
占有使用房屋,房屋所有权虽未转移,但风险已转移至业主;一旦遇到火灾等情况,保险赔偿由开发商领取,但若由于业主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毁损,却应由业主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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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