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同志们,你们好:我被轿车撞倒导致右腿骨折,在医院治疗11天后出院回家自行疗养了5个月,前面和他签订了一个私人协议,内容是他要保证我的治疗直到我痊愈为止,然后再进行其他方面的综合赔偿,在交通事故这方面他要负全责。我现在快康复了,我想问下我需要做那些方面的索赔准备,可以要求那些赔偿,金额有什么限制吗?

2019-07-31 11:00: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的医疗费,指的是伤者在医院治疗期间的所有与治病有关的费用,主要有各种仪器的检查费用,用药费用,化验费用,会诊费用等等,只要和治病有关的都是医疗费的范畴。
    但是在保险公司赔偿医疗费的时候,特别是交强险范围的医疗费,就不是纯粹的医药费了,交强险赔偿的1万元医疗费中,还包含着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营养费。
    伙食补助费是必须给的,按天计算,住院几天就给几天,但营养费一般不赔偿,除非是伤者内脏有损坏的,像胃切除了,脾脏等其他器官切除的,才能赔偿营养费,否则是不赔偿的。
  •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索赔流程:
    一、 事故事故发生后立即报警,由交警根据现场勘查笔录、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等证据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
    二、 当事人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可以在收到认定书后的三天内向作出认定书交警的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三、 首先,根据责任承担情况与对方按照以下情形协商:若受害人死亡的,可以依照死者的身份,死者是否有被扶养人,可以主张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费、亲属办理后事的交通费、住宿费及相应的财产损失等; 若受害人受伤的,治疗终结后,申请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的伤残等级,伤者的身份,是否存在被扶养人,是否需要辅助器材,可以主张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辅助器材费、住宿费、相应的财产损失等。
    四、 协商未果的向法院起诉。 案件的处理涉及包括实体法和程序法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政策,其中关键所在是要搜集固定好支持自己请求的证据和理由,只有这样才能运用相关的法律规定计算索赔的具体项目金额,从而最大化地维护自己的权益。无论是法律专业知识和办案经验,交通事故专业律师都有着一般人无法比拟的优势,需要了解更多,欢迎电话垂询。
  • 车祸受伤治疗出院时注意让医院对下列情况作出书面陈述:
      
    1.住院期间的护理人数;
      
    2.出院后是否还需要护理;
      (以上两项涉及到以后护理费的计算)
      
    3.出院后休息时间;
      (本项涉及到以后误工费的计算)
      
    4.后续医疗费需多少钱,如取内固定物;
      (本项涉及到后续治疗费的计算)
      
    5.出院后需加强营养。
      (本项涉及到以后营养费的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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