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人自立遗嘱.把2011年写成1911年.可是老人1930年出生的.这份遗嘱还有效吗。

2018-08-19 18:17: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法生效的遗嘱特征:

    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

    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2、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

    3、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

    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

    4、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口头形式。

    而且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因此失效。

    5、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

    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的条件。

    如果遗嘱人没有事实死亡,而是在具备相关的法律条件下,经有关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遗嘱也发生法律效力,利害关系人可以处分遗嘱当事人的财产。
    如果在短期内遗嘱人重新出现,那相应的财产可以退还遗嘱人;如果时间较长,类如超过两年以上以及财产出现了无法退还的情况,则受益人应当对遗嘱人的基本生活在其受益的范围内提供帮助,但法定义务人不受此限。
  • 关于自书遗嘱的有效性,自书遗嘱可按照下列程序订立:
      
    1、遗嘱人书写遗嘱内容。遗嘱人应亲自书写遗嘱全文,这样既可以真实表达遗嘱人的意志,又可防止他人伪造、篡改、添加遗嘱内容。
      
    2、遗嘱人在自己书写的遗嘱上写明书写的年、月、日和地点。订立遗嘱的时间对遗嘱的效力有一定的影响,如不同书面遗嘱内容相矛盾时,应以时间在后的书面遗嘱为准。同时,订立遗嘱的时间有时也可证明遗嘱内容的真伪。
      
    3、遗嘱人亲笔签名。
      
    4、自书遗嘱中如需涂改、增删,应当在涂改、增删内容的旁边注明涂改、增删的字数,且应在涂改、增删处另行签名。
  • 如果被害人想做人体损伤程度鉴定,那么一般是由公安机关的法医进行鉴定,也可申请由公检法机关委托社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但是申请是否通过就难说了。如果是做伤残等级鉴定,那么一般是由社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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