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我想问一下我在十几家小贷公司贷款,借款人是我本人,但这个钱不是我用,是给朋友用了他给我写了借条现在朋友还不上了,小贷公司都找我,我应该怎么办。朋友说了他暂时还不上,我又不想起诉我朋友,我应怎么办

2019-07-31 14:52:0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讨债公司是一类专门帮助债权人向故意拖欠借款的债务人进行债务追讨的公司,其中一些债务公司是通过合法的手段追债,但是有一些确实通过恐吓等非法手段,讨债公司是一个行走在法律钢丝绳上的风险行业,完全依法则没有存在的必要,若违法则可能暴力犯罪。
  • 你好,既然及在借款合同中当了担保人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债务人不不履行义务,债权人起诉你是合法的。法院应当会判决你承担担保责任,如果是连带担保就可能要承担全部债务也就可能会涉及财产的执行。
    当然作为担保人在承担了担保责任之后,可以再向法院起诉债务人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通常情况下,如果因为借款后借款人不按时履行义务还款的,贷款人可以依法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借款人履行义务,胜诉后判决生效,对方仍不主动履行的,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不需支付费用。
    诉讼要交诉讼费,简易程序150元,普通程序300元。
  • 向银行贷款不按时还款的,情节严重的,银行可能会对其起诉。  起诉后判审的结果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不会坐牢。除非是情节特别严重,性质特别恶劣的。严重的会以诈骗处理。  建议,如果发现自己实在无力还款了,向银行联系。
    主动说明自己的情况,并协商解决,银行也不是不讲道理的地方,你实在有困难的,遇上了重大变故,银行不是外面的贷款公司,会协商解决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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