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打算下个月结婚了,婆家有我丈夫和小叔子两个儿子,因此买了两套楼房,一套因为贷款已于前年还清房产证早已办下来了,是丈夫的名字,还有一套去年刚办的按揭贷款,以小叔子的名义贷款十年,在商量日后住房问题上,婆家以小叔子工资不高为由,将那套还在还贷款的小叔子名下的房子分给了我们,我想问一下,如果婚后我们夫妇共同将贷款还清,日后一旦发生争议,这房子有我的一部分吗?写有丈夫名字的房子,是丈夫的婚前财产,我帮着还贷款的房子产权又是小叔子,那我是否有房产的分割权那?请帮我解答,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