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当时借据上没有写还款日期,只是一张借条,当时双方口头约定一个星期,但到现在都快半年了,借款人还不还钱,我当时在借据上写的是:“我自愿为某某担保借款并附有连带责任”。我担心他还不上借款,再说他要是一直给对方负着利息,一辈子不还本金,我要给他担保一辈子啊?请教各位我如果不想再担保了,能有用什么办法吗?先谢谢各位了,请大家帮帮我啊!!!

2019-07-31 17:13: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p2p借贷的利息和本金,一般来说,本金加利息的和叫做本息合计。
    本金:即贷款、存款或投资在计算利息之前的原始金额。
    利息:从其形态上看,是货币所有者因为发出货币资金而从借款者手中获得的报酬;从另一方面看,它是借贷者使用货币资金必须支付的代价。
    利息实质上是利润的一部分,是利润的特殊转化形式。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
    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中规定: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没有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法院应予支持。
  • 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追随主债权的,债务人没还钱之前,担保人就一直承担连带责任。如果不想担保了,除非与债权人债务人协商好,然后一起找到银行申请更换担保人或其他措施,但是银行一般不受理,我在两家银行做过,基本不受理相关申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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