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母亲有套房子,我也有套房子,后来我们两把两套房子合并在一起成了一套。放出办房产的时候母亲同意合并后房子给我,于是过户是房产证上户主是我,共有人是没有的。当时在产权管理中心母亲签过同意房产证上不写她名字,我们也签过子说要给她住到去世。现在母亲去世了,这房子是我的吗?我听人说打官司起来对方提供了母亲在这所房子里的出资证明我就要输的,是吗?出资证明到底是什么?当时买房时对方写的收到房款的字据上名字是我的,这是出资证明吗?还是款从谁银行的卡上转过去的?我现在去产权管理中心查询,那里只肯在电脑上查询,看不到纸质文件,电脑里说没有我们当时的那些签字的文件,在他的电脑上看只有房屋买卖合同,那上面一点都看不出母亲与这套房子有关系。这些文件是普通人看不到法庭才能查到还是根本就没有了?打官司时如果我说房子就是我买的,对方问我资金哪来的我怎么说?

2019-07-31 23:16:4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二手房过户基本手续是:签买卖合同、递件、交税、完税过户、领证。不同地区有时程序不同,比方有可能先交税再递件。签买卖合同是指:买卖双方连同中介方(如果有的话),就房产价格、交楼方式、付款方式等的协商签合同。
    递件是指:买卖双方本人带相关资料去房管局申请房产转移登记。买方带身份证原件。如贷款要首套房证明等还要按房管局要求先到相关部门开具。卖方带身份证、房产证、房产原相关税费发票等原件。
    交房管局买卖合同可以用房管局版本到房管局后再签。(大城市有很多已实行网签的,就是在网上先申请预受理号和填表,再递件,免得你在房管局排队)交税是指:房管局收件后,按其要求时间到相关税局部门交纳各种税费。
    买卖双方各自带身份证原件交各自的税费。完税过户是指:买卖双方交纳各自税费后,双方一起带身份证和各自交税费的全部发票单据,到房管局审察确认已完税,完成过户,领取过户回执。
    领证是指:买方按过户回执指定时间,带身份证和过户回执到房管局领取新房产证。
  • 房产证过户办理流程:  
    一、到“登记信息、验证协议”窗口办理信息登记上网和协议验证手续;  
    二、到“房地产估价”窗口办理评估手续;  
    三、到“公证”窗口办理公证手续;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6.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7.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到“私房交易”窗口办理交易手续;  
    五、到“契税、印花税”窗口缴纳印花税;  
    六、到“产权登记发证”窗口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更名手续。
  • 房屋中介不按合同约定交付房产证的,当事人可以起诉要求中介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户主如果没有房产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拆迁如何赔偿?按法律规定有房产证和没有房产证拆迁补偿应该不一样,因为有房产证的房子包括房子所用的土地都是个人的。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只有房子是自己的,所用的土地的所有权是集体的。
    但也要看你当地是怎么规定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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