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两年多!今年因为有点事。在11月20号左右我就没开始上班。直接自动离职!之前没有辞职!之前有跟公司签劳动合同。发工资的时候。却扣了个半个月的工资!请问公司的做法是合法的吗?我能要回我的工资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8-01 00:41:0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扣工资申请劳动仲裁书写仲裁申请书的重点是在:
    单位扣工资的具体行为违反了什么法律或者法规。
    比如:扣工资超过当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可以以:
    《关于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的规定主张单位违法并改正。
  • 公司不能随便克扣员工工资,具体规定如下:

    一、基本工资不能随意更改

    降低基本工资是属于劳动合同的更变,双方需要商讨一致,用人单位不能单方面肆意更改。

    二、加班薪酬不能随意下降

    对职工来说,加班费的多少与薪酬基数有关。
    用人单位不能随意决定加班薪酬基数。

    1、假如劳动合同对加班薪酬基数已作出清晰约好的,应按照两边的约好核算加班薪酬。

    2、假如劳动合同清晰约好薪酬数额,但没有约好加班薪酬基数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好的薪酬作为加班薪酬基数。
    假如劳动合同上薪酬项目分为“基本薪酬”、“岗位薪酬”、“职务薪酬”等,应当以各个薪酬项目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而不能以其间单独一项作为核算基数。

    3、假如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没有清晰,或许约好不清晰,引起劳动争议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的规则,最好的解决方法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从头洽谈;洽谈不成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经过团体洽谈确定,洽谈成果应签定团体合同或薪酬洽谈协议。

    4、假如团体合同(薪酬洽谈协议)、劳动合同均没有约好薪酬数额以及加班薪酬基数的,应当以劳动者自己实际薪酬收入作为加班薪酬基数。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没有签劳动合同怎么讨薪?
    1、想办法收集相关证据,然后到法院起诉,只要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就可以受理。
    2、《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号、合同、邮件、手机短信、录音、汇款纪录等),及时起诉用人单位偿还拖欠的工资。
  • 只有用人单位同意或用人单位存在法律规定的违法情形时才可以。 《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很明确的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