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前我父母出2万元买房子,这个房子男方出了3万3房产证是男方的名字,现在我们要离婚了,我能分得到房产吗?急!

离婚
2019-08-01 05:26:4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婚前首付属于出资方的个人财产,婚后还款部分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至于你父母的14万元需要根据其是赠与还是借贷的关系而定,如果系赠与,除非书面明确约定给予你,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属于借贷性质,则该14万元属于你们夫妻的共同债务,应当将这14万元归还你父母。
    2、生育子女系夫妻双方的权利,不是一方能够决定的。
  • 离婚案件有三个要素:是否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都能达成一致的话,可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只要离婚协议书完备很快就能办理,但就其中一项不能达成一致只能通过起诉离婚。 判令离婚的标准是感情是否破裂,司法解释有13个法定情况认定,如不符合其中的条件,而一方又坚决不同意离婚,一般第一次会判决不离婚; 财产分割分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关键还是共同财产的认定,这个问题比较专业,可尽量争取; 子女抚养以有利于孩子为原则,两周以下一般归母亲,支付抚养费一般为个人收入的20%

  • 1、婚前以男方名字购买的房产,共同还贷的部分为共有财产,可以请求分得一定的份额。
    2、婚后购买的房产虽然登记在女方名下,但仍属夫妻共有财产,原则上双方平均分割。
    3、婚前,父母的赠与一般会认定为是对自己子女的单独赠与;婚后,父母的赠与一般会认定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当然,有充分证据证明与此情形相反的除外。
  • 如果夫妻一方在结婚前,以自己的名义购买房子,并且已经支付了全部房款,那么所购买的房子就属于其婚前的个人财产。按照法律规定,夫妻离婚时只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因此,除非买房子的一方在离婚时愿意与另一方分割房子,否则婚前个人购买的房子是不能分割的,因为这属于个人婚前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