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于2000年由于原房屋被拆迁,因而回迁一商品房,但由于当时欠开发商一万元房款,一直没有拿到房照,事后开发商,不见踪影,钱也无人可还,现在我的房照就在房产处,请问我怎样才能要回房照?请好心的律师帮忙解答。

拆迁补偿
2019-08-01 08:00:3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拆迁安置房到底能不能买卖主要看它能不能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登记。具体分以下几种情况:
    一、虽是拆迁安置房但已经领取房屋权属证书,这种房屋当然可以进行买卖,其效力相当于普通的商品房买卖。
    二、拆迁安置房在未领取权属证书前发生的买卖。
    三、买卖双方签订合同时房屋不具备权属证书,但发生争议时该房屋已经领取了权属证书(包括可以领取而卖房人故意不去领取)的情形,一般也视为买卖行为有效,可以通过法院诉讼,可以要求强制过户。
    当然在实践中还存在一种特殊情况如:购房者已经装修并且入住多年,即使合同被认定为无效但是法院一般不做返还处理。
  • 在房屋买卖的过程中,开发商拆迁涉及很多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开发商拆迁前需要什么手续?开发商首先要具备开发资质,《开发资质证书》,工商税务当然是必备的。

    开发特定项目时,针对特定项目还要有如下证件:
    1、政府立顶批准书。
    2、土地使用转让协议或土地使用划拔书 或其它相关土地使用权手续。
    3、土地规划许可4拆迁许可证。
  • 开发商的开发经营资格必须合法。就是开发商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规定的业务范围进行开发的;
    2、开发建设的手续必须合法。开发项目必须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3、经营行为合法。现房销售除上述条件外必须经过验收合格,项目道路、给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和绿化等配套建设已经完成或者已经确定完成日期,落实了拆迁安置,落实了物业管理,并且按规定向房地产管理部门验核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期房预售除上述条件外还必须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4、在签订合同时,一是要选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该合同文本内容比较全,并且规范;二是注意把开发商承诺的内容写进合同。
    5、如果你买的是住宅,在交房时,要向开发商索取《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 办房地产权证时应该注意: 产权产权面积和合同面积是否相同,如果不同,可以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处理,另外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后,还要办《土地使用权证》。
  • 房产证的全名为《房屋所有权证》,房照是日常口头表述语;还有一种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对土地享有使用权的凭证。房贷不还2个月的话银行就会进行催收。如果经过催收后仍不还款,银行就会起诉业主。
    如果业主没有资金还款,银行就会拍卖房屋,房屋拍卖之后所得资金优先偿还银行贷款,剩余部分可以归还给业主。如果拍卖金额不足偿还银行贷款,银行仍可向业主追讨债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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