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在工地做事出意外受重伤,右脚跟骨严重骨折,开刀装了内固定钢板,腰椎1骨折,腰椎2爆裂性骨折,没做手术,保守治疗,住院治疗已57天出院,现在已出院回家,继续卧床60天吃药后续治疗,医生说一年后回院二次手术取钢板,因为我是家庭主力,至少大半年不能康复去干活,请问要求对方赔偿我二次手术费,大半年误工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用共计多少万元?

2019-08-01 08:18:0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交通事故后续治疗费怎么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司法解释的规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但也并非必然。  在遭受人身损害后,下列费用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一是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用  器官功能恢复训练,在受害人遭受交通事故损害后,在一个短期的治疗周期内无法完成,在这种情况下,受害人可以在器官功能恢复训练进行并完成某个治疗后要求致害人支付。  二是适当的整容费用  某些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面容毁损,但在治疗周期内整容尚无法完成,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在整容发生后才能要求致害人支付。  三是其他后续治疗费用  后续治疗费用通常情况下为某些较大的交通事故致受害人损害时,在某些医疗周期内这些治疗无法完成,因此只有上述治疗发生后,受害人可以要求致害人支付。  上述费用,如果能够通过医疗证明或者鉴定是必须发生的费用,受害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按照法律规定一次性判决致害人支付。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请求交通赔偿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道路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应以交警部门已经向当事人出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书为前提。  
    1、人身受损的,提交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书、出院证明书、转院证明书、鉴定部门出具的法医报告、伤者误工工资证明(包括伤者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资单、扣发工资证明)、护理人员的工资证明(护理人员有单位的提供单位劳动合同、工资单、扣发工资证明,没有单位的如个体工商户等提供收入证明)、残疾用具价格证明、供养人的基本情况证明、交通费住宿等。  
    2、财物受损的,提交财物的评估报告,维修基金。  
    3、提供诉讼请求中交通金额的计算方法和清单。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1、要结合手术前的风险告知书,以及手术同意书的相关内容来判断医院方的责任。
    2、在院方有责任并构成医疗事故的情况下,可以要求赔偿,具体赔偿金额要看是否影响了主要器官功能等。
    3、但可以肯定的是,因为鼻子是人脸部器官的重要组成部分,精神损失肯定是要赔的,而且律师费一般也是支持的。
    4、如果过程中,有医生和医院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那即使是正常手术风险,院方也有赔偿义务。
  • 人身损害赔偿中的治疗费用包括:
    三、医药费。基于伤情治疗和康复的需要,按经治单位的处方购买药品所花的费用,均应予以赔偿。赔偿数额根据经治单位的处方单据、诊断证明和相应的收费凭据加以确认,但有证据证明受害人购买与伤情治疗和身体康复无关的药品或其他物品所支出的费用,致害人不予赔偿。
    四、治疗费。一般以就诊治疗单位的诊断证明和治疗单据为凭进行赔偿
    五、住院费。一般以就诊治疗单位的诊断证明和住院单据为凭进行赔偿,但有证据证明受害人伤情显著轻微不需住院或伤情已经痊愈应当出院而仍然住院所支付的住院费,致害人不予赔偿。
  • 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它包括两部分,一是伤者本人治疗创伤造成误工发生的费用。二是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亲属或委托代理人来队处理交通事故误工造成经济减少的费用。
    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终评定伤残的前一日。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当事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当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其计算公式为: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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