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婆在夫妻存续期间向别人借款未还,老公本人不知晓借款事宜,借款也没有用在夫妻共同生活上。最后夫妻都一起被告上法庭,如何证明这是老婆个人债务并非夫妻共同债务

2019-08-01 08:27:3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可以从两方面来把握:一是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二是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的利益。  具体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夫妻为婚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  
    2、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抚养义务所负债务。  
    3、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债务。  
    4、夫妻一方因继承遗产所负债务。  
    5、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债务。  
    6、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债务。  
    7、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法释[2003]19号):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因此,除非能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否则债权人有权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即,是否属于共同债务要看其抵押贷款是否用于家庭生活。
  • 夫妻个人债务主要包括:
    一、婚前个人债务
    二、婚后个人债务
    1、双方约定为个人债务
    这类约定,不能以逃避债务为目的。除非第三人之道该约定,否则,善意第三人可以共同债务要求双方承担连带责任,债务人配偶偿还债务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2、债务人与债权人约定为个人债务
    这类约定,由债务人和债权人约定,与债务人配偶无关。认定时,需要债务人配偶一方举证,难度非常大。如果举证不能,婚内以个人名义所举之债,推定为共同债务。
    3、因财产约定而产生的个人债务
    婚姻存续期间,双方约定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举债,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属于个人债务。
    4、擅自资助亲朋所负债务
    未经对方同意,一方擅自资助或抚养与其没有抚养关系的亲朋所负的债务,为该方个人债务。
    5、私自经营(收益独享)所负债务
    一方私自筹款经营,收益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经营所产生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
    6、一方违法行为产生的债务
    法无明文规定,本人认为,该类债务应当区别对待:如果违法行为人违法所得用于共同生活,则为共同债务,反之为个人债务;如果违法行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没有违法所得,则以其个人财产未清偿责任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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