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买了套二手房,已经到了10月30号交房时间,可是现在房东不卖了,并且现在房价涨了不少

2019-08-01 09:15: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购买二手房,合同交房约定时间到期,卖方未交房算违约。买卖房屋协议就是买卖合同的一种,是通过中介签的协议,中介有连带责任,协议里面注明了交房和时间及违约后的责任包括解除合同等内容的话,按协议的约定如果违反了可以解除合同的,并主张自己的权利,要求相应的赔偿。
  • 二手房买卖房东反悔可根据合同提出违约金补偿。在二手房交易过程可能出现违约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出卖人逾期交房、逾期办理过户手续、逾期迁出户口;
    2.买受人逾期付款、因买方原因不能办理过户手续;
    3.买方或卖方单方违约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
    4.房屋质量问题的违约责任;
    5.房主在交房时转移或更换房屋附属设施或屋内物品的违约责任;
    6.根据买卖双方的特殊需要而可能产生的其它违约情形;
  • 在购买二手房中,产权归属个人产权和商品房的区别如下:
    1、个人产权和集体产权,也就是房产的所有人有区别,一个是公民个体,一个是企事业单位。他们拥有的权利是一样的。
    2、商品房都是个人产权,也就是私产。
    私产和个人产权是同一个意思,表明公民个人对房产拥有所有权利及义务。以前大多数的人住的,都是单位的房,每个月向单位缴纳租金,这种房被称为使用权房,指住户只拥有房产的使用权,也就是居住权,没有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收益权和处置权。
    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收益权和处置权都归单位所有。
    3、经过房屋改革以后,单位将房产卖给住户,变成住户个人的私产,也就成了个人产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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