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朋友抵押房屋贷款,找我借营业执照,说是要证明贷款的资金去向,我想知道,如果给了他营业执照和身份证复印件并且都签字了,如果他不能按期还款,我要承担什么责任??另外营业执照和身份证复印件都签字的情况下他还有够在银行办理什么其他的业务吗?毕竟用房屋抵押贷款都是他的一面之词,假如能办理某些业务,那出现的后果我需不需要负责。请律师帮忙解答,本人福州本地人,有必要可电话或当面咨询!再次感谢

2019-08-01 15:41:4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房产抵押贷款条件首先您要满足:
    房屋抵押贷款要求房屋的年限在20年之内;房屋的面积要大于50平米;房屋要有较强的变现能力。
    房屋抵押银行贷款流程:
    1、借款人贷前填写居民住房抵押申请书。
    2、银行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购房合同、协议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查。
    3、借款人将抵押房产的产权证书及保险单或有价证券交银行收押。
    4、借贷双方担保人签订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并进行公证。
    5、贷款合同签订并经公证后,银行对借贷人的存款和贷款,通过转帐方式划入购房合同或协议指定的售房单位或建房单位。
    6、结清贷款。贷款结清包括正常结清和提前结清两种。
  • 房屋抵押贷款需要哪些材料,  房屋抵押贷款的材料在各家银行规定中,各不相同,但也没有什么大的区别,需要的材料主要有:  
    1、房产证。房屋抵押银行贷款中房产证、土地证是必须要给银行抵押的。  
    2、权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包括所有共有财产权证明。  
    3、权利人及配偶的户口本,包括所有共有财产权的户口本。  
    4、权利人的婚姻证明(结婚证或民政局开具的未婚证明)。  
    5、收入证明。这个证明对房屋抵押银行贷款的贷款成功情况以及,最高的额度有比较大的影响。  
    6、如房产证权利人有未成年儿童,请提供出生证。  
    7、如房产内还有银行贷款,请提供原贷款合同及最后一期的银行对帐单。  
    8、为提高房子抵押贷款通过率,请尽量多的提供家庭其他财产证明。如另处房产证、股票、基金、现金存折、车辆行驶证等等。  
    9、如果是企业贷款的,就需要提供:营业执照正本及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本,税务登记证,基本户开户许可证,贷款卡,公司章程,法人身份证及公司其他股东身份证,企业银行对帐单,上年度财务报表,近三个月财务报表,董事会决议,公司情况介绍及用款说明。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无法办理房产抵押贷款的房屋类型是哪些  
    一、贷款尚未结清的房产  房产抵押贷款的房产抵押物必需是没有任何抵押且无贷款的房产。如果房产已经抵押或者此房产还处于按揭状态当中,银行已经拥有此房产的他项权利,借款人再对此房产进行抵押,银行是不能办理的。因为两家银行无法同时拥有一处房产的他项权利。  
    二、部分已购公房  已购公房中有两种情况不能办理房产抵押贷款:一是无法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的已购公房,因为有的购房合同会写有原单位有优先购买权的条款,银行无法取得他项权利,所以银行也无法操作此套房产抵押贷款;另一种是已购公房中不能提供央产房上市证明的央产房,这样的房产不能够上市进行交易,也就无法操作该项业务。  
    三、未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  根据目前国家的政策,未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是不允许上市交易的,同样无法办理房产抵押贷款。拆迁房一般按经济适用房管理。  
    四、未取得房产证的小产权房  如果居住人没有取得小产权房产的房产证,对房产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没有此套房产的所有权证书,这类房产就不能上市交易,无法办理抵押手续,更不能办理房产抵押贷款。
  • 抵押房屋贷款流程:
    1、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首付款、贷款和尾款的金额;
    2、购房人及配偶当面向银行申请贷款,售房人及配偶到场确认;
    3、银行对贷款申请进行调查、审批;
    4、购房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及担保合同;
    5、售房人将房屋产权过户给购房人,售房人向购房人取得首付款;
    6、购房人与银行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或由其他自然人、法人为购房人提供阶段性担保);
    7、银行向售房人账户发放贷款;
    8、买卖双方办理房屋物业结清,售房人向购房人取得尾款;
    9、购房人收房,按月还款(阶段性担保情况下,购房人与银行补办房产抵押登记)
  • 银行起诉后,可以申请法院拍卖对方的房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四 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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