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是在省级医院工作的护士,因为手术。我请了七天全休的病假,按单位的规定是休一天病假按两天扣钱,可是我们科是固定双休日的,周六周日全科休息,我休了5天然后双休日休息,到周一周二我又接着休了两天病假,可是科室却算我秀病假9天,我觉得不可思议!请专家帮忙分析,这样合理吗?感谢

2019-08-01 20:06:5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请病假需要什么证明?劳部、务院经贸办、卫部、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华全总工
    《关于加强企业伤病休职工管理工作通知》
    劳险字〔1992〕14号
    要坚持完善企业伤病职工休假复工制度职工伤病需要休假应凭企业医疗机构或指定医院具疾病诊断证明并由企业审核批准伤病职工需要转入休根据企业医疗机构或指定医院具疾病诊断证明由企业劳鉴定委员(组)作鉴定经企业行政批准要建立定期家访制度及解休职工伤、病、残情况变化及通知已恢复劳能力职工按复工;根据劳能力恢复情况安排定试工期或调换适工作;要加强企业劳纪律逾期复工或服工作安排停发伤病保险待遇并按旷工处理
  • 病假时间是按照在用人单位工作时间长短来计算确定的。具体时间请查看下面法规的规定。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 劳动合同法规定病假:
    1. 病假证明必须由公司指定的正规医院开据;
    2. 员工拿回公司的病假凭证必须包括: 1) 二级以上指定医院医生的病情诊断书; 2) 二级以上指定医院医生的病假建议书。
    3. 如果公司发现病假证明不合格将视为事假扣除该员工当天相应的工资及全勤奖;如有造假行为且情节严重者公司将予以开除;
    4. 员工病假每月审核期间为本月18日至下月17日: 1)每月请病假不能超过1天
    2)每月累计病假>1≤2,扣除全勤奖100元
    3)每月累计病假>2,扣除全勤奖200元其余工资严格按照公司人事部《员工守则》《员工手册》中第
    2.5款关于病假工资规定的扣除比率执行(详细规定见公司《员工守则》《员工手册》)。 操作规则:员工必须在休假后一周内将休假单递交行政人员登记,如果超过一周(指从休假回 来当天开始计算)仍未交假单的公司一律按事假处理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来处理,劳动者病假超过规定的医疗期未痊愈,那么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四条: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第八条: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者,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问题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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