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爷爷奶奶去世了留下不动产 但是小姑姑跟父母都出资了 现在父母都不在了大姑姑不想给我跟弟弟分遗产 怎么办啊。

2018-08-19 23:3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继承法》 第二十六条 【遗产的认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 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 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 ,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第十条 【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 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 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三条 【遗产分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 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 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 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继承公证继承公证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 法律上来说,存在抚养关系就有继承权,养子女与养父母的收养关系成立后,养子女可以继承养父母的遗产,那么,生父母的遗产是否可以继承呢?且听小编一一道来。
    一、被收养后还有亲生父母的继承权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23条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也就是说收养关系形成后,养子女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消除了,也就继承权了。
    二、真的没有办法可以继承遗产吗?   当然是有养子女可以继承生父母遗产的情况的:   
    (一)有的人被送养后,由于与生父母存在着血缘和亲情关系,还常常会去照顾生父母的生活,此时,根据我国《继承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被收养人除了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也能适当继承生父母的部分遗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9条作出特别规定,被收养人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抚养较多的,除可依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还可依继承法第14条的规定分得生父母的适当的遗产。   
    (二)遗嘱继承,因为遗嘱继承时优先于法定继承,可以通过订立遗嘱获得遗产。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四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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