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卖房子,当时签订合同等我房产过二时更名过户,可是由于买房钱一直没到位,中介并没有通知我还款时间,现在过二的时间到了,我现在不想卖了,算我违约么?

2019-08-01 23:56:2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房产过户准备资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
    买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应提交公证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
    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 第一解决人: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第二解决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第三解决人: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同时要注意的一件事情是: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经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目前在房地产市场上存在三种《购房合同》:
    一、纸质合同
    这是一种完全纸质打印然后填写的合同,购房者在签订纸质合同前,一定要好仔细研究条款,若实在理解有偏差可以找律师协同,购房者应该主要要求开发商按标准合填写相关内容来签订纸质合同,并约定“商品房预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由出卖人向房产局申请登记备案。
    ”这是制约开发商备案的较为重要条款,购房者一定要留意。
    二、半网签合同
    合同文体中没有“已备案”水印字样,合同编号为手写非机打的10位阿拉伯数字,没有英文字母。购房者为规避风险,签订合同后,可要求开发商出示《合同备案登记表》,以证明将办理备案;
    三、网签合同
    网签合同文本中,带有“已备案”水印字样,其最大的标志是合同首页有以英文字母e开学头的“合同编号”,字母后为10位机打阿拉伯数字,这种合同签订后,开发商在网上输入合同内容即为备案。
  • 买了房产后,出现违约的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与房产中介签了合同,违约怎么办? 违约的,要按合同约定向合同对方支付违约金。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要赔偿合同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损失。
    房产中介合同的违约,首先按合同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的,要赔偿房产中介的中介费损失,损失包括为促成房产交易而支出的费用以及预期的中介费损失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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