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就是朋友喝酒,让我开车去接,然后他又要求我开车去接别人,在回来的途中,我由于视线模糊,没注意路况,发生了车祸,人都没啥事,就是车报废了,保险公司的赔偿没有让车主满意,我该进行赔偿吗?

2019-08-02 02:14:0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八)
      (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二十二、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  所谓报废车就是达到一定使用年限,或因其他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且无法修复、依照政府规定强制报废的车辆。
      凡在我国境内注册的民用汽车,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报废:
      1.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车)、矿山作业专用车累计行驶30万公里;重、中载货汽车(含越野车)累计行驶40万公里;特大、大、中、轻、微型客车(含越野车)、轿车累计行驶50万公里;其他车辆累计行驶45万公里;
      2.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车)、带拖挂的载货汽车、矿山作业专用车及各类出租汽车,其他车辆使用10年;
      3.因各种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无法修复的;
      4.车型淘汰,已无配件来源的;
      5.汽车经长期使用,耗油量超过国家定型车出厂标准规定值50%的;
      6.经修理和调整仍达不到国家对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的;
      7.经修理和调整或采用排气污染控制技术后,排放污染物仍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标准的。
  • 交通事故赔偿首先看在机动车保险中的任何险种,对于出险的赔付都是限额的,除了交强险是固定统一的赔付标准外,商业险都是用户买多少额度的保险,那么出险时,保险公司 就按约定赔付多少。
    其次要看车主承担赔偿的数额是否比购买的交强险的限额,再加上商业险限额的总和多,如果车主向对方所承担的赔偿比保险总赔偿的数额多,不足的部分就要车主承担赔偿责任。

  • 1、及时报案。妥善保护好事故现场,并第一时间拨打话进行报案。如果事故比较严重或者事故责任存在纠纷,还应及时报警。
    2、查勘定损。保险公司查勘人员到现场协助处理,车主应如是叙述事发经过,提供相应证明和照片等。
    3、核价。损失不严重可当场定损,车辆损失严重或是多方事故,需要到定损中心定损。
    4、提供单证。车主在交管部门对该车险事故处理结案之日10天内,向提交保险公司事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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