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单位同志以儿子做生意为名编造事实,隐瞒真相手段,向多人借了30万资金,承诺1,2个月还款。实际情况是他儿子是因诈骗被人追债,他在亲戚朋友都借遍后,向我们借款,所借款全部用于给他儿子还债,现在他儿子因诈骗罪被抓,我同志说现在资产全无,无力偿还,拒绝见面,手机不接,找不到人,这种情况是否属于诈骗?

2019-08-02 08:33: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诈骗罪(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
    (二)客观要件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从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因此,如果是恶意不还,属于欺骗的话,个人认为是属于诈骗的。
  • 贷款人的信用会受到影响,个人名义的贷款也会在全国个人征信咨询系统中被记录逾期贷款。如果贷款行不消除记录,可能今后在所有的银行都贷不到款了,征信被列出黑名单,可能会限制出行,不让坐飞机和出国,以后有可能连火车票都买不到。
     如果借款时有提供虚假资料或不实信息,贷款机构可能会告骗贷,如果骗贷属实,有可能会因为诈骗罪获刑。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借款还完后,对方不归还借条及担保合同,保留还款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
    不需要对其履行任何付款的义务;
    有权要求其返还借条;
    如果原债务人在此问题上纠缠不清而影响工作、生活的话,完全可以主动一些,请个律师将其告上法院,要求停止侵害,返还非法占有的借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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