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请问擎事逃逸然后无牌照无驾驶证人员撞伤人后还不处理怎么办

2019-08-02 10:10:3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并适用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确定其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四)其它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
  • 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责任人赔偿
    道路交通安全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员逃逸的,将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一人死亡,驾驶员逃逸并承担事故的主要以上责任的,其行为就触犯了《刑法》第133条之规定,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罪,依法应追究刑事和民事赔偿的责任。
    对于逃逸的驾驶员,公安机关可以给予下达拘留证,并进行网上通缉。抓获犯罪嫌疑人后,刑事附带民事起诉。法律链接:《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
    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
  • 因一方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者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